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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泛指各种热力、光源、化学腐蚀剂、放射线等因素所致,始于皮肤、由表及里的一种损伤。通常烧伤多指单纯因热力,如火焰、热液、热蒸气、热金属物体等所致的组织损伤。一、病理生理 根据烧伤的病理生理反应及其病程演化过程分为三期,各期常互相重叠,分期的主要目的是便于临床处理和护理。1.休克期严重烧伤后,最早的反应是体液渗出。烧伤后的体液渗出可自伤后数分钟即开始,至2~3小时最快,8小时达高峰,12~36小时减缓,48小时后趋于稳定并开始回吸收。烧伤后48小时内,最大的危险是低血容量性休克,临床称为之休克期。2.感染期严重烧伤所致的全身应激性反应,对致病菌的易感性增加,早期即可并发全身性感染。3.修复期 烧伤早期出现炎症反应的同时组织修复开始。浅度烧伤多能自行修复;深Ⅱ度烧伤靠残存上皮融合修复;Ⅲ度烧伤只能依赖皮肤移植修复。严重的深度烧伤,创面的纤维化修复是不可避免的,瘢痕增殖和挛缩将造成毁容、肢体畸形和功能障碍。二、临床表现和诊断 根据烧伤面积、深度和部位而定。1.烧伤面积我国统一使用的烧伤面积计算法有:(1)手掌法伤者本人五指并拢的手掌面积约为体表总面积的1%,五指自然分开的手掌面积约为1.25%,此法较简易,亦可辅助九分法评估。(2)中国新九分法将人体按体表面积划分为11个9%的等份,另加1%,构成%。适用于较大面积烧伤的评估,可简记为:3.3.3(头、面、颈),5.6.7(双手、双前臂、双上臂),5.7.13.21(双臀、双足、双小腿、双大腿),13.13(躯干),会阴1。(绝对考点)
请注意区分烧伤深度和烧伤严重程度!!!
2.烧伤深度通常采用三度四分法,即分为Ⅰ°、浅Ⅱ°、深Ⅱ°和Ⅲ°。Ⅰ°、浅Ⅱ°为浅度烧伤,深Ⅱ°和Ⅲ°则为深度烧伤。
Ⅰ°烧伤又称红斑烧伤,仅伤及表皮层,生发层存在。表现为皮肤灼红,痛觉过敏,干燥无水疱,3~7天愈合,脱屑后初期有色素加深,以后逐渐消退、不留痕迹。
浅Ⅱ°烧伤伤及表皮的生发层与真皮浅层,有大小不一的水疱,泡壁较薄、内含黄色澄清液体、基底潮红湿润,疼痛剧烈,水肿明显。两周左右愈合,有色素沉着,无瘢痕。
深Ⅱ°烧伤伤及真皮层,可有水疱,疱壁较厚、基底苍白与潮红相间、稍湿,痛觉迟钝,有拔毛痛。3~4周愈合,留有瘢痕。Ⅲ°烧伤伤及皮肤全层,可达皮下、肌肉或骨骼。创面无水疱,痛觉消失,无弹性,干燥如皮革样或呈腊白、焦黄,甚至炭化成焦痂,痂下水肿。3.烧伤严重程度根据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进行综合性评估,以利伤员分类治疗和评价疗效。我国多采用的分度法是:轻度烧伤:Ⅱ°面积<9%。中度烧伤:Ⅱ°面积为10%~29%或Ⅲ°面积不足10%。重度烧伤:总烧伤面积达30%~49%或Ⅲ°面积达10%~19%,或虽然Ⅱ°、Ⅲ°烧伤面积不足上述百分数,但病人已并发休克、吸入性损伤或合并较重的复合伤。 特重烧伤:总烧伤面积>50%或Ⅲ°>20%,或已有严重并发症。 小儿由于生理上的特点,休克、全身性感染与病死率均明显高于成人,烧伤严重程度分类是:①轻度烧伤:烧伤总面积<10%,无Ⅲ°烧伤;②中度烧伤:烧伤总面积10%~29%,Ⅲ°烧伤<5%;③重度烧伤:烧伤总面积30%~49%,Ⅲ°烧伤5%~14%;④特重烧伤:烧伤总面积>50%,Ⅲ°烧伤>15%。4.吸入性损伤既往称之为呼吸道烧伤。致病原因不仅是热力本身,还包括热力作用(燃烧)时产生的含有损害性化学物质的烟雾,后者吸入支气管和肺泡后,具有局部腐蚀和全身毒性作用,因吸入性窒息,有些甚至无体表烧伤即已死亡。
吸入性损伤的诊断依据是:①燃烧现场相对封闭;②呼吸道刺激症状,咳出炭末样痰,声哑,呼吸困难,可闻哮鸣音;③口鼻周围甚或面、颈部有深度烧伤,鼻毛烧焦,口鼻有黑色分泌物。三、治疗原则 小面积浅表烧伤按外科原则,清创、保护创面,防治感染,促进愈合。大面积深度烧伤治疗原则是:①早期及时输液,维持呼吸道通畅,积极纠正低血容量休克;②深度烧伤组织是全身性感染的主要来源,应早期切除,自体、异体皮肤移植覆盖;③及时纠正休克,控制感染,同时维护重要器官功能,防治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;④重视形态、功能的恢复。1.现场救护主要目的是尽快消除致伤原因、脱离现场和施行生命救治。
(1)迅速脱离热源
(2)抢救生命
(3)保持呼吸道通畅
(4)保护创面和保暖
(5)其他救治:
1)处理严重复合伤:如止血、骨折脱位外固定、开放性气胸的闭合及伤口的包扎等。
2)纠正低血容量:快速建立静脉输液通道,补充血容量。
3)镇静止痛及稳定伤员情绪:安慰伤员,增强治愈信心。对严重惊恐或出现心理障碍者可给予镇静止痛剂,酌情应用哌替啶、吗啡类药物,应予以记录,严密观察有无呼吸抑制。
(6)尽快转送
2.烧伤处理
(1)保护烧伤创面、防止和清除外源性污染:轻度烧伤的治疗主要为创面处理。应剃净创周毛发、清洁健康皮肤。在处理创面同时应取渗出液送细菌培养。 (2)治疗低血容量性休克:主要为液体疗法:国内通用的补液方案是按烧伤面积和体重计算补液量,即:伤后第一个24小时,每1%烧伤面积(Ⅱ°、Ⅲ°)每公斤体重应补充液体1.5ml(小儿为1.8ml,婴儿为2ml),其中晶体液量和胶体液量之比为2:1,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ml(小儿按年龄或体重计算),即为补液总量。晶体液首选平衡液、林格液等,并适当补充碳酸氢钠;胶体液首选同型血浆,亦可给全血或血浆代用品,但用量不宜超过0ml,Ⅲ°烧伤应输全血,生理需水量多用5%~10%葡萄糖液。上述总量的一半,应在伤后8小时内输完,另一半在其后的16小时输完。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,按第二个24小时计算量的1/2,再加每日生理需水量补给。第三个24小时补液量,视伤员病情变化而定。 成人: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=1.5ml×体重(kg)×烧伤面积(%)+ 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=1.5ml×体重(kg)×烧伤面积(%)/2+ (3)防治感染
(4)促使创面愈合、降低致残率
四、护理措施1.吸入性损伤的护理 (1)保持呼吸道通畅:鼓励伤员深呼吸,用力咳嗽及咳痰。及时清除口鼻分泌物,翻身拍背。对衰弱无力、咳痰困难、气道内分泌物多、有坏死组织脱落者,均应及时经口鼻或气管插管予以吸净。必要时经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插管及施行机械辅助通气。 (2)吸氧:氧浓度一般不超过40%,采用雾化吸入,一氧化碳中毒者给纯氧吸入。 (3)严格掌握并观察记录输液量及速度,少输库存血,防止急性肺水肿等发生。 (4)严格呼吸道管理及无菌技术。 (5)按呼吸功能评估的各项要点进行监测。2.休克期护理严密观察病情,准确输液和保证输液途径的通畅,以使伤员尽早恢复体液平衡,保证有效的循环血量。 (1)严密观察病情:专人护理,按各项评估要求至少每2小时1次监测生命体征、血氧饱和度、尿量、比重、pH及有无肌红蛋白、血红蛋白尿。 (2)液体疗法:监测每小时尿量是评估休克是否纠正的重要指征之一;一般婴儿应维持在10ml,小儿20ml,成人30ml以上;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、吸入性烧伤或合并颅脑伤的伤员,每小时尿量应维持在20ml左右。 根据伤情合理分配液体量、液体性质和决定输入速度等。一般为“先晶后胶,先盐后糖,先快后慢”。 液体疗法有效的评估标准是:伤员神志清醒、收缩压>90~mmHg、脉率<次/分、CVP6~12cmH20,PCWP<18mmHg,尿量成人为30~70ml/h(儿童为20~50ml/h,婴儿为1ml/(kg·h),血清电解质,如K+、Na+值正常。伤员无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腹痛等症状。尽量避免口服补液,若病情平稳,口渴较重,在严密观察下,适量服用每升含氯化钠0.3g、碳酸氢钠0.15g的烧伤饮料,但要防止急性胃扩张、胃出血的发生。3.创面护理 (1)包扎疗法护理:包扎疗法适用于小面积或肢体部位创面,可用生理盐水、1‰苯扎溴铵、0.5‰氯己定或碘伏等消毒后,涂以烧伤软膏,覆盖厚层纱布后包扎;包扎厚度为3~5cm,包扎范围超过创面边缘5cm。Ⅱ°烧伤者的水泡可保留或用空针抽出内液,破裂的水泡囊及异物应予清除,创面用1%磺胺嘧啶银糊等涂布。包扎疗法护理如下:1)采用吸水性强的敷料,包扎压力均匀,达到要求的厚度和范围。2)抬高肢体,保持关节各部位尤其是手部的功能位和髋关节外展位。3)观察肢体末梢的血循环情况,如皮温和动脉搏动。4)保持敷料干燥,若被渗液浸湿、污染或有异味,应及时更换。5)预防中暑。 (2)暴露疗法护理:特殊部位,如头、面、颈、会阴部不便包扎的创面亦可用暴露疗法或半暴露疗法,趋于愈合或小片植皮的创面亦可半暴露。 暴露疗法的护理重点是保持创面干燥、促使焦痂或痂皮早日形成且完整。1)控制室温于28~32℃,湿度于70%左右。2)随时用无菌吸水敷料或棉签吸净创面渗液,尤其是头面部创面。3)适当约束肢体,防止无意抓伤。4)焦痂可用2%碘酊涂擦2~4日,每日4~6次。5)用翻身床或定时翻身,避免创面因受压而加深。6)环形焦痂者,应注意呼吸和肢体远端血运。7)创面不应覆盖任何敷料或被单。
只剩下两个月了哟,同学们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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