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救治病人的意义在于提供紧急、专业的医疗服务,帮助病人恢复健康或延长生命。医院还可以进行各种医学检查和手术,以确诊和治疗疾病。医院救治病人不仅是对病人健康的保障,也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卫生的贡献。

然而,医院做手术后部分人出现伤残57名,34人经过鉴定确认有2项九级伤残的案件令人气愤的同时也让人背体发寒!

事件起因

近日,来自云贵地区的糖尿病患者及家属反映,医院接受“胃转流”手术后出现严重胃出血、便血、腹泻、急剧消瘦情况,有34人被诊断为九级伤残。这些患者的医疗鉴定报告中,医院被认定:在无手术指征,甚至存在手术禁忌症情况下,对患者进行胃肠短路手术,不符合治疗指南而存在过错,过错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。

黄明(化名)回忆起哥哥死亡前的痛苦样子,他仍然时不时地停下来舒缓一下情绪。哥哥大年初三紧急送去抢救,不到一个月就死亡了。据黄明介绍,年医院的团队到云南文山州举行多场宣讲会,宣称一种名为“胃转流”的手术可以治愈糖尿病,摆脱药物依赖,在当地引起轰动。然而,手术后的悲剧却接踵而至。

另外两名死者家属介绍,他们的亲人也是经历严重吐血、便血、消瘦后死亡。他们说,没有对死者进行尸检,不知道死亡是否与“胃转流”手术有关。活着的57名患者提起了诉讼,其中34人经过鉴定确认有2项九级伤残。

对于患者的集体诉讼,医院法务负责人表示,这些案件的代理律师为了利益,煽动了批量式群体诉讼。有30起案件“摇中”了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,医院负全责且评定为2个九级伤残;医院认为鉴定过程不当、鉴定依据和鉴定标准不统一,鉴定结论不科学,对9起生效判决提起申诉,并于年12月向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复核鉴定结论。

目前,双方正等待湖南省卫健委调查结果。

最后想说的是

医院在无手术指征、存在手术禁忌症情况下,对患者进行胃肠短路手术,不符合治疗指南而存在过错,过错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,医院全部负责。

同时也希望尽快调查出结果,还患者一个公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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